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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09年招飞简章
时间:2008年12月3日 作者:
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山东省内院校从2009年大学二、三年级本科(二本以上,不含本科三批)男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三十名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招收飞行学生的范围
1、山东省内院校2009年大学二、三年级本科男生;
2、年龄为22周岁以内(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二、招收飞行学生的条件
报考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本人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历史清楚,遵纪守法,思想进步,忠诚老实,作风正派,成绩优良,体格健壮,仪表端正,性格开朗,反应敏捷,动作灵活协调,志愿从事民航飞行事业,符合飞行员的身体条件(详细情况看身体自荐标准)。
三、报名办法:
2008年12月5日前,由各学校相关部门统一报名或直接通过电话(0531—82081019早9点—下午16点)咨询并报名。
四、初检时间和地点:
济南地区学校2008年12月13日上午8:30在济南东方航空大酒店(经十路408号济南市儿童医院东临)三楼体检,请本人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签字笔一支,一寸彩色照片2张。(济南地区以外院校另行安排时间)
五、录取办法:
①报名筛选;②身体初检;③上站体检;④综合考评;⑤录取转学;⑥送中国民航飞行学院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六、联系方式:
招飞咨询电话:(0531)82081019   13305317996  
联系人:刘大虎
校内联系人:教务科 刘健, 电话:65985
 
附: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
飞行是一门复杂的技术工种,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,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,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。报考飞行学生的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:发育良好,体格健壮,爱好文体活动,性格开朗,智力中等以上,处事果断灵活。我们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考。
    为了顺利完成飞行学生的招生工作,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,现将自荐标准列后,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报名。
    自荐标准:
 1、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,体重不得少于54公斤;身高不得高于185厘
米,体重不得超过80公斤。
 2、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;无明显的“O”型或“X”型腿。
 3、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。
 4、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,如:头癣、湿疹、牛皮癣、慢性寻麻疹等。
 5、无慢性肠胃道疾病;无肝炎或肝脾肿大;无HBsAg阳性;无肾炎或血
尿,蛋白尿;无肺结核。
 6、无精神病家族史,无癫痫病史。
 7、无晕车、晕船现象。
 8、口齿清楚,无口吃。
 9、耳朵未流过脓,听力好,无耳鸣。
 10、每眼裸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.5;无斜视、色盲、色弱;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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